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郑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积极向市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全市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
2、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和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涉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工商界社团代表人士及我市出国留学人员。
5、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了解掌握归国留学人员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协调并解决有关问题。
8、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管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10、承办新郑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外干部科、经济联络科和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
(三)人员构成情况
统战部行政编制9人,实有在职工作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0人。下属事业单位:侨联、台联、海联共编制12人,实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65.44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65.4416万元(财政拨款365.441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65.4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416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10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208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10.441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3.45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7750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2080万元;项目支出155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统战调研及研讨会等经费10万元。
2.台办工作经费5万元。
3.实施凝聚力工程活动经费20万元。
4.党外干部培训经费20万元。
5.侨联工作经费5万元。
6.民主党派工作经费20万元。
7.统战对外宣传经费10万元。
8.台联工作经费5万元。
9.政治特别费45万元。
10.民族宗教协调经费10万元。
11.海联工作经费1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65.4416万元,比上年增加72.9428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统战宣传费增加,社会保险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53万元。比去年减少4.67万元,减少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