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培训乡科级及以下党员领导干部,培训中青年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培训意识形态部门的领导干部和理论骨干。
2.协同人事等部门搞好公务员培训工作。
3.协同有关部门搞好学员的管理、考核工作。
4.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学历教育,协助上级党校及高校做好函授教育工作。
5.结合形势,组织科学理论及市情研究。
6.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7.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培训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中共新郑市委员会党校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培训科、人事财务科、后勤科,均相当于副科级规格。
(三)人员构成情况
核定事业编制3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副科级中层领导职数4名)。目前在职人员27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25人,离退休人员18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1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55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9.2万元(财政拨款553.2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6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7.2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万元;教育支出48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59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3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2.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09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17万元;项目支出222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例如:1.培训费。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的《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教育培训规划的目标任务有两项:一是是广大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二是努力形成更加开放、更有活力、更有实效的中国特色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培训主要内容:(1)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学习培训;(2)突出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培训;(3)大力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和党史、国史教育;(4)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教育体系教育;(5)着力加强推动科学发展能力培养。
(2)资金测算。
为进一步规范培训内容,切实加强干部的综合素质,加强干部在执政能力建设、作风建设、领导科学、市场经济理论、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我校拟举办以下数期培训班:
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班2017.5-2017.10 共15期6000人
迎接党的十九大宣讲活动2017.8 共70场
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市科级干部轮训班2017.11 共5期2000人
预计培训总人数为9000人左右,共需经费100万元。
2.教研费。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教学工作始终是党校的中心工作,在教学内容上坚持服务中心,注重实效,贴近基层;在教学方法上更新观念,创新方式,体现研讨性、理论性、操作性和应用性。为提高教学水平,鼓励教师参加各种培训业务和实践锻炼。通过学习培训,下基层调研,使教师拓宽视野,增加教学信息量,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包括外出培训(全年)、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调研活动(全年)、在各类刊物上发表文章。每年外出参加培训约需经费20万元。开展调研活动所需经费约8万元。保障河南省、郑州市一系列课题顺利开展、产出研究成果等约需用经费12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559.2万元。比上年增加152.4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工资的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2.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1.2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与上年度持平,未有增减情况。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