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3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根据最新三定方案列举)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规章草案、相关政策规定。

2.研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以及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问题;协调有关专项改革事宜。

3.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核全市各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4.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工作。

5.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责配置及调整,协调市委、市政府各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6.审核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7. 按照管理权限,做好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的成立、撤销、更名、挂牌、领导职数核定、编制调整等机构编制事项的审核上报工作。

8. 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标准和结构比例。

9. 拟订机构编制管理与财政预算管理、组织人事管理配合制约机制的政策措施,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等制度,推进机构编制管理创新。

10. 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编制审核工作。 

11. 负责全市机构编制统计和机构编制信息管理工作。

12.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13. 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 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15. 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综合科、机构编制管理科、机构编制监督监查科。

下属单位:机构编制信息中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三)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3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工勤人员事业编制1名,事业编制20人;在职职工22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收入预算366.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317.46万元(财政拨款317.46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36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9.82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7.4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09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8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269.8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37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84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

(三)主要项目:(逐项列举)。

1.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按照中央编办[2016]3号文《中央编办关于开展机关、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的通知》,建立全市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工作,完善相关后续配套监管措施。

(2)资金测算。

包括对全市机关和编办直接管理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统一信用代码赋码、发放证书工作;证书、封皮的征订;整理档案所需的档案封皮、档案盒等合计10万元。

2.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1〕5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发办〔2011〕37号)精神和要求。根据省、郑州市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统一安排部署,按照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承担行政职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和从事公益服务三个类别。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巩固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和分类工作成果。

(2)资金测算。

坚持政事分开、事企分开,以社会功能为依据,合理划分现有事业单位类别;坚持根据职责和特点,细分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坚持分类指导,对不同类别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改革和管理办法。所需费用合计10万元。

3.中文域名注册费12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编办印发的《政务和公益域名注册工作指导手册》的通知,按照上三级编办要求,中文域名注册需要达到国家、省郑州市的目标要求,达到全覆盖,多注册,避免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中文域名被抢注。

地  

(2)资金测算。

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单位名称注册的中文域名作为网上名称,是在互联网中识别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重要标识。加强中文域名注册也就是有效提高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网站的权威性、可信度和认知度,保护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合计费用12万元。

4. 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政府职能转变工作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印发<新郑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发〔2015〕3号)和《中共新郑市委 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设置的通知》(新发〔2015〕6号)文件精神和要求。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巩固政府机构改革成果。构建精干高效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完善和加强政府管理,依法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激发市场、社会的创造力,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水平。

(2)资金测算。

建立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按照同一件事由一个部门负责的原则,最大限度地解决部门间职责交叉和分散问题。推进乡镇政府职能转移改革;推进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城镇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完善政府购买服务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建设;探索整合一批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探索完善综合设置机构的有效运行机制。合计费用10万元。

5.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省、郑州市有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电视电话会的相关要求,做好国家、省、郑州市等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并对我市的行政审批事项做相应的调整.

(2)资金测算。

根据上三级编办的要求,每年要对我市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等进行调整、新增、接收上三级下放的审批事项等工作,同时与上三级编办做好相应的对接,使行政审批制度更为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简化行政审批流程等。所需费用合计10万元.

6.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公示制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2004年6月27日国务院令411号,完善相关后续配套监管措施;建立完善各类事业单位统一登记管理制度有关要求,组织力量调查研究,为下步工作开展打基础;建立完善事业单位法人信用约束机制,探索实地核查等监管新方式新方法。

(2)资金测算。

对事业单位专办员和法人进行培训,印发资料;事业单位登记事项变更法人证书,包括正本、副本和封皮;整理档案所需的档案封皮、档案盒等。合计费用5万元.

7.全市控编减编及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央编办关于开展各地控编减编方案执行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中央编办函〔2015〕55号)、《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南省控编减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豫编〔2015〕4号)、《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编〔2015〕17号)和《新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新郑市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新编〔2015〕16号)精神和要求。实现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目标,建立健全全市控编减编工作机制,推进控编减编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

(2)资金测算。

确保除上级下达的机构编制外,2012年底我市的行政编制数(含政法专项编制数)、郑州市编办下达的事业机构编制控制数,到2017年底只减不增。郑州市编委印发方案规定:2015年7月-2017年8月为实施阶段(含县市自查、实地督查、整改规范),2017年8月-12月为总结提高阶段;每年对各县市区开展控编减编专项督查。李克强总理要求本届政府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省、郑州市编制部门核定新郑市行政事业机构编制总数,实行总量控制,要求新郑市机构编制“两个不突破”,不得突破上级规定的限额。所需费用合计10万元。

8.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工作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暂行规定》、《河南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办法》(省政府令第98号)、《中央编办关于进一步加强核减“吃空饷”单位编制工作的意见》(中央编办发〔2015〕37号)和《郑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郑州市控编减编专项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郑编〔2015〕17号)精神和要求。通过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和郑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澄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底数和全市行政事业实有人员。

(2)资金测算。

新郑市编办每年开展一次全市机构编制核查。郑州市编制部门每年开展一次全市“吃空饷”占用编制专项治理工作、每年不定期开展政法、教育、卫生等部门的专项核查工作。按照省、郑州市编制部门要求,新郑市每年开展一次全市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核查工作。郑州市编办每年对县市区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针对部分部门开展专项检查。所需费用合计10万元。

9.省、郑州市和新郑市各项专题调研任务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省、郑州市和新郑市开展相关调研的文件精神和要求。《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转发<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省以下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豫高法〔2016〕284号)为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体制机制保障。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调研任务,服务全市中心工作,推进部门、行业体制机制改革,提高机构编制使用效率,创新机构编制管理,破解机构编制管理“瓶颈”问题。

(2)资金测算。

根据省、郑州市和新郑市临时下达的各项专题调研任务,开展全市机构编制、行业运行、部门运行、职责整合、体制机制改革调研工作。开展环保部门机构编制调研;开展执法机构编制调研;开展专业园区集聚区和乡镇办套合运行情况调研;开展乡镇职能转移调研;开展省级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镇运行调研;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调研;开展警务体制改革调研;开展政法系统机构编制调研;探索机构编制人员备案管理办法。所需费用5万元。

10.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改革5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根据中发[2011]5号、国办发[2011]37号、豫发[2012]3号、豫编[2012]6号,扩大公益事业单位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试点工作,适时召开建立健全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推进会议,探索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

(2)资金测算。

学习、培训、印发资料;宣传、印制条副、制作宣传版面;根据上级要求对事业单位开展法人治理开展一系列工作;其他事项等合计费用5万元。

11. 机构编制数据库信息化网络平台维护费10万元。

(1)项目概述及政策依据。

中编办《全国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年)》(中央编办发[2010]102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09-2012年)的通知》(豫政[2009]39号)和省编办《关于印发<河南省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发展规划>(2011-2015)的通知》(豫编[2011]37号)围绕“创新体制机制、服务和促进机构编制部门的核心业务为导向,努力实现现代信息技术与机构编制业务的有机融合,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转变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在省、郑州市编办电子政务建设总体框架下,坚持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形成机构合理、规范有序、安全可控、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全市机构编制部门电子政务体系。

(2)资金测算。

建立全市机构编制综合业务平台;建立三个支撑;完善两个保障,共需费用1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例如: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366.82万元,比上年增加101.43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98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8万元。比去年减少0.02万元,减少原因为对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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