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497
  •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财政,预算,三公
  • 2017-03-29
  • 2017-04-10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

2、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政府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

3、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基金、园区建设基金等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4、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5、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煤、电、油、汽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和企业减负工作;负责特种行业、特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提出上级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7、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工作;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工作。

8、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制定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问题。

9、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10、负责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产权出让项目;监督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执行;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企业海外投资计划。

11、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工作;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消化创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12、负责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方向,进行项目监督。

13、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内设机构8个科室:办公室、编制人事科、工业经济运行科、投资管理科、产业指导科、企业服务科、能源综合利用科、信息化推进科

二级机构3个:新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郑市工业节能服务中心、新郑市企业家服务中心。

(三)人员构成情况

单位共有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人员61人,离退休61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8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1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7年预算收入11101.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101.23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支出预算11101.23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4.4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1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931.3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8.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8.91万元,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46万元;项目支出10347万元。

(三)主要项目

1、工业经济发展专项基金3000万元。

项目概述及依据政策,新郑市人民政府文件,新政(2016)36号,新郑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经济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实施意见:强化财政资金引导,设立新郑市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列支,专项用于扶持工业经济发展。

2、基本农田易地补划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的财政贴息6998万元。

依据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新郑市购买土地指标用途的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决议新人常(2016)26文件,拟筹措8亿元,年利率8%,由市财政贴息6998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新郑市基本农田易地补划项目。

3、信息化工作经费70万元。

依据工信委三定方案,新郑市工信委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为保证全市信息化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依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信息化发展和切实保障信息安全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3号)、《河南省信息化条例》、《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信息化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在本年度需要工作经费70万元。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11101.23万元,比上年增加7899.9万元。增加的原因:新郑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将新郑市购买土地指标用途的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决议新人常(2016)26文件,拟筹措8亿元,年利率8%,由市财政贴息6998万元,专项用于实施新郑市基本农田易地补划项目。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4万元。比去年减少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公车的改革。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府采购预算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万元,具体采购明细如下。

1、台式电脑,单价0.4万元,数量8台,共计3.6万元;

2、笔记本电脑,单价0.6万元,数量10台,共计6万元;

3、打印机,单价0.3万元,数量3台,共计0.9万元;

4、照相机,单价2万元,数量1台,共计2万元;

5、档案柜,单价0.05万元,数量10组,共计0.5万元;

六、名词解释

例如: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