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对窗口单位的项目审批和证照办理工作进行协调和监督。
(二)负责对进驻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的单位及项目的核定、调整。
(三)受理扰乱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投诉,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单位构成
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3名,属财政开支人员。
内设科室5个:
办公室、业务管理科、网络信息科、代办科、督查科
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包括中心本级预算。
人员构成情况
新郑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3人;在职职工23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2018年收入预算119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99.84万元(财政拨款1199.84万元、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0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2018年支出预算119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万元,项目支出819.84万元。
(一)按功能科目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37.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2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95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3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8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项目支出819.84万元。
(三)主要项目:
1、申请服务大厅电费150万元
新大厅已进驻,按照机关事务局电费分摊要求,计算分摊总建面积2.6万㎡,其中行政服务中心占用面积1.3万㎡,承担电费49.24%(包括日常办公用电、照明用电、空调用电、自助服务区用电及机房监控用电)
2、四级联动及软硬件改造183万
政务服务中心四级联动及软硬件改造,按合同款项要求已支付,余款列入2018年预算。
3、会议系统建设费52万元
新建服务大厅,为完善服务功能建设的会议,日常做市民大讲堂、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简约签字并联审批会商等功能,需要会议系统。
4、信息化平台升级改造80万元
按郑州市要求推进政务服务网建设,需要对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
四、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199.84万元,比上年增加131.12万元。增加原因:人员增加。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1.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79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0.275万元。比去年减少0.01万元,原因为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五、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 。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