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507/2022-00066
  •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预算,部门财政预算
  • 2022-07-25
  • 2022-07-25
2022年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

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所属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2022年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预算表

一、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二、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概况

 

 一、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文化广电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拟定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起草文化广电旅游和体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二)负责规划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事业、产业发展,拟定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发展中长期规划,推进文化和旅游文物体育融合发展,指导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领域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工作。

(三)指导全市文艺事业发展,指导全市文化艺术与旅游演艺创作生产,指导全市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四)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五)负责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实施文化和旅游惠民工程。

(六)指导、推进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指导行业装备技术提升。

(七)负责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八)指导、管理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市场的对外及对港澳台的宣传、交流、推广工作,负责政府、民间、国际组织在文化旅游领域的合作及日常外事事务;指导全市文化旅游品牌建设,统筹周边县市区之间的文化旅游体育交流合作。

(九)拟订全市文化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文化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拟订全市文化广电旅游文物体育系统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开展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广电产业和旅游文物体育产业融合发展。

(十)负责对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市场经营活动进行监管,推进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市场。

(十一)负责全市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利用工作,指导编制全市文物资源保护、利用规划;申报全国、省级、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指导全市大遗址保护、古建筑保护维修、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文物保护、调查、勘探工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的业务工作;负责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报批工作,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等工作,拟订博物馆、纪念馆事业发展规划,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宣传工作,制定全市文物和博物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组织文物和博物馆人才培训。

(十二)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文物资源调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的推荐申报和规划、管理、保护和监督工作;负责全市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全市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项目。

(十三)负责组织全市区域内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抢救保护工作;拟订全市文物和博物馆科技、信息化工作规划、组织实施重大文物保护科技项目,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拟订全市文物资源管理利用规划、指导全市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开放利用及文创产品的研发推广,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文物单位的开放管理、保护利用工作,促进文旅融合。

(十四)履行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产业中安全保卫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文物体育市场行政执法规划;指导、协调、督促、督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活动;拟订安全保卫、技术防范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全市文化旅游市场;负责文物行政执法督察,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协调大案要案、跨区域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全市旅游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本系统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贯彻落实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预防和处置本部门、本系统的突发公共事件。

(十五)规范体育运动管理,增强全民身体素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保证我市体育场地状况良好。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构成情况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为本级预算。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本级预算包括: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行政审批科、安全执法督察科、市场管理科、宣传推广科、公共服务科、体育管理科、广播电视管理科、艺术科、社会培训监管科等科室的预算。

 

第二部分  

2022年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入总计11252.43万元,支出总计11252.43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入减少3039.95    万元,下降21.27%。主要原因:2022年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支出减少2959.95万元,下降20.83%。主要原因:2022年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收入合计1125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411.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1829.5万元;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支出合计11252.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77万元,占28.57%;项目支出8037.66万元,占71.4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9411.6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1829.5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3680.7万元,下降28.1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减少629.5万元,下降52.46%,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各项支出,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94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14.77万元,占40.44%;项目支出4734.64万元,占59.5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年初预算为3214.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103.42万元,占96.54%;公用经费支出111.35万元,占3.46%。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23.05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25.43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增减变化情况。

(二)公务接待费5.2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21年减少14.1万元,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减少公务车辆运行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占0%;项目支出1088.5万元,占10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机构运转经费支出预算155.5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所需支出,包含公用经费、公务交通补贴、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政府采购无预算安排。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新郑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以上通用设备5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1、2022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补助资金362万元,用于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2、2022年体育彩票公益金638.5万元,用于发展体育事。

3、2022年国家文物保护资金1560万元,分别用于郑韩故城北城墙中段保护展示工程980万、新郑轩辕庙防雷工程80万、郑韩故城安防工程500万。

4、2022年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0万元,用于博物馆基本运转经费、陈列布展。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是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包括教育收费。

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八、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情况:是指为保障单位(包括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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