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负责承办城乡总体规划和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拟订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城区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和报批工作;参与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产业规划编制工作;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出规划设计条件和设计要点,审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城乡规划设计市场、测绘市场管理和规划设计成果验收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绘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建设工程验线和竣工验收前的规划核实工作等。
(一)新郑市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局在2014年度共计支出1463.11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付。其中:基本支出834.96万元,项目支出628.15万元。
(二)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为 2万元,2013年支出5万元,比上年减少60%;因公出国批次为1次,人数1人。
(2)公务接待费14万元,2013年支出16万元,比上年减少12.5%;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8万元,2013年支出35万元,比上年减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