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5-00035
  • 新郑市审计局
  • 决算,三公
  • 2015-12-29
  • 2015-12-29
新郑市审计局2014决算公开

  一、新郑市审计局概况
  (一)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郑市审计局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4人,现有在职人员114人,其中:行政开支23人,事业全供91人,退休人员24人。现有车辆4辆。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编制人事科、法制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基本建设审计监督科。
  (二)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2.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3.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各乡(镇)、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市政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6.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组织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10.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审计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007.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7.07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0.2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885.2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9.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56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85.2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29.3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支出829.36万元。①行政运行(项)149.34万元。为保障审计局行政机关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其中,行政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人员经费135.5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3.8万元。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7.95万元。审计外勤经费56.05万元,用于审计人员同城审计和异地审计发生的支出;业务委托费82.77万元,用于聘请注册会计师等外部人员帮助完成审计项目的支出;信息化建设(项)32.52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软、硬件的购置,办公信息系统、金审工程运行维护费以及办公设备购置;业务培训费支出10.35万元,用于各类业务培训;审计公告、审计资料印刷等支出26.26万元。 ③审计业务(项)10.74万元。主要用于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费用。④事业运行(项)442.79万元。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其中,事业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等人员经费384.49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8.3万元。 ⑤其他审计事务支出(项)18.56万元。用于审计人员取暖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支出0.28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5.56万元。主要用于审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4年审计局“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万元;公务接待费6.1万元。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5.9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同城审计和异地审计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6.1万元。比上年减少33.7%。全年共接待51批次,379人。主要用于上级审计机关及有关部门与我局联系工作或考察调研、交换审计意见、交流审计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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