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度,新郑市林业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6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11.4万元。主要用于林业事务运行,上级业务主管单位检查验收、省市级检查验收等业务相关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