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财政局关于批复
新郑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市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47.81万元,本年支出747.8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747.81万元,本年支出747.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四、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五、你部门应自市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六、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拟定创建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检查。
2. 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运动组织机构管理。
3. 制定除四害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平时做好四害密度的监测调查。
4. 制定农村改厕改水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5. 指导、检查卫生达标活动,督导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6. 组织、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7. 组织、督导城乡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
新郑市爱卫办2015决算三公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32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检查、学习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借用4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等费用支出。
爱卫办2016预算三公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6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等费用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为6.62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3.6万元相比,我单位三公经费减少46%。
2016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