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435/2016-00068
  • 新郑市水务局
  • 综合,政务,财政
  • 2016-09-26
  • 2016-09-27
  • 通知
  • 新财〔2016〕58号
新郑市水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新郑市水务局(部门):

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已经批准2015年度市级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5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10,562.23万元,本年收入16,206.32万元,本年支出6,591.0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177.53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10,562.23万元,本年收入16,171.32万元,本年支出6,591.0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0,142.53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5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5万元。

四、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五、你部门应自市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各单位批复决算。

六、你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13号)和《河南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6〕8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决算公开责任和义务,积极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决算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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