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6-00051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决算,部门决算
  • 2016-09-30
  • 2016-09-30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概况

一、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主要职责

(一)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

(二)行使城市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三)行使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四)行使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具体包括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对社会生活噪声、建筑施工噪声污染的行政处罚权以及《环保总局关于相对集中部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5号)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五)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城市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七)负责城区城市道路方面的占用城市道路经营许可、户外广告许可、渣土运输管理许可等工作。

(八)负责城区的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垃圾处理和环卫机械车辆的管理工作;负责垃圾处理场、城区公厕、垃圾中转站、果皮箱等环卫基础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环卫规费征收管理工作。

(九)落实市委、市政府在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
  

二、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算单位构成


我局下设6个机关科室(办公室、人事科、行政审批科、法制信访科、督查科、网络信息科),及局纪委、工会、妇委、团委,下辖3个二级机构,分别是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副科级规格)、环境卫生管理处(副科级规格)、城市管理服务中心(正股级规格)。


第二部分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收入总计8312.23万元,支出总计6993.11万元,与2014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567.22万元,增长2617.19%。主要原因:2015年新建公厕及垃圾中转站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等均为我局新建设项目,收入支出均有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收入合计8312.2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12.2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本年支出合计6993.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86.67万元,占72.74 %;项目支出1906.43万元,占27.2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681.32万元。与 2014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305.4万元,增长98.38%。主要原因:2015年为新郑市创建卫生城市年,在城管执法及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方面的投入较往年来说有大幅度增长,新建公厕垃圾中转站项目,垃圾中转站升级改造项目,第二垃圾填埋场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均为创建中的重点项目,投入支出较大,增长过大。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754.75万元,支出决算为6993.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1%。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0.02万元,占0.0003%;城乡社区支出6878.49万元;占98.36%;住房保障(类)支出114.59万元,占1.6397%。
  

(一)城乡社区支出(类)城管执法(款)。年初预算为5607.55万元,支出决算为687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市创建卫生城市,一些创卫达标所需基础设施建设在年初预算时没有预想到,故没有列入年初预算,形成决算数大于预算数。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0.9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5年5月我局新增20名全供人员,年初预算时没有考虑到基数变化,故造成大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6.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23.0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 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6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5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8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主要原因: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23.6万元,下降26.82%,主要原因:2014年我局购买两辆公务用车。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卫工作需要大量车辆运行,年初预算时没有预想到这种情况。


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1万元,下降1.72%,主要原因:没有购买公务用车。

(二)公务接待费 3.4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5 年共接待40批次、320人次。决算数比 2014 年减少1.6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我局规范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国家政策。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五)其他支出(项)。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

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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