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66475531/2016-00003
  •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 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6-09-26
  • 2016-09-27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局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说明及报表

一、基本情况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行政单位,编制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一起,主要职责: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培训指导和组织落实。负责完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解释等工作;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备案监督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和上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参与信访局复查办的信访复查案件;对市政府和乡镇、街道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纠正或提请市政府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其他不合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事务。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度收入总计60.31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

2015年度支出总计60.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52万元,教育支出19.5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支出39.5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法制建设、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

2、教育支出19.59万元,主要用于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法制培训经费。

3、住房保障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市法制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万元。主要是安排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督导检查、调研考察等,接待8批次,60余人次。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根据市公车办核定,本单位公务用车实有车辆1辆,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以及督查、调研、公务活动租车费等费用支出。

4、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2万元,与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数相比,我单位三公经费明显减少,减少原因是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三、依申请公开内容

除上述内容之外,对于社会公众依照国务院《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出的申请公开内容,由各部门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