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二)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纪录等;
(三)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四)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五)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本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六)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七)负责对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二、基本情况
根据上述职责,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5个内设机构,均相当于股级规格。综合科、政府采购科、工程交易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网络信息科五个科室。其中公务用车3辆。
三、收入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收入合计335.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5.48万元;2015年度支出合计335.4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335.48万元,按功能分类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支出282.24万元,培训教育支出42.6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56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基本情况
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制度》,严禁公款吃喝和高消费娱乐等支出,我中心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7.18万元,较去年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4批次,共288人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10万元。公务接待费同比减少3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基本持平。我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扎实开展“两学一做”活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加油、统一保险;严格执行公款出国(境)申报审批制度,无公款出国(境)。
附件1: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5年决算批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