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上级党委及政法委的部署,对政法工作作出部署和安排,并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 组织、协调和指导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支持和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区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紧密配合,加强社会平安建设,防范和处理邪教工作,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二)机构设置
中共新郑市委政法委员会内设机构5个,事业单位2个。
二、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5年总收入为1994.19万元,全部是财政拨款收入。总支出为1994.19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人员经费支出1318.73万元;主要用于在编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
(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62.17万元和项目支出413.2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所需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项目支出主要是本级及上级财政资金对平安建设的技防示范工程方面的扶持支出。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40.71万元。因公出国批次为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58万元,公车购置数为0,公车保有数为6辆。公务接待支出10.1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为78次,接待人数为578人次,与往年相比,我单位“三公”经费明显减少,减少的原因为:响应上级规定,实行廉政建设,压缩和节约“三公”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