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办公室负责新型城镇建设的各专项工作综合协调;负责指导城市建成区内的村庄改造合并规划、政策制定、项目材料申报及审核;负责指导城中村改造、合村并城范围外的村庄改造等工作。
(一)我办在2015年度共计支出132.25万元,全部来自财政拨付。其中:基本支出48.81万元,项目支出83.44万元。
(二)用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预算科目编码2120199)支出的人员经费42.39万元,公用经费6.42万元,项目支出83.44万元。总计132.25万元
(三)用于住房公积金(预算科目编码2210201)的人员经费为2.88万元。
(四)三公经费支出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23万元,其中:
①因公出国(境)费用为 0元,较去年减少100%。
②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
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为23万元,较上年减少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