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责:
1. 贯彻党和国家爱国卫生运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条例,拟定创建工作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协调、检查。
2. 负责全市城乡环境卫生运动组织机构管理。
3. 制定除四害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平时做好四害密度的监测调查。
4. 制定农村改厕改水方案、计划,并组织实施。
5. 指导、检查卫生达标活动,督导创建卫生先进单位活动。
6. 组织、指导全民健康教育
7. 组织、督导城乡环境卫生长效化管理。
新郑市爱卫办2015决算三公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6.6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1.32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检查、学习等。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3万元。本单位实有公务用车1辆,借用4辆。主要用于公务活动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等费用支出。
爱卫办2016预算三公情况: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支出数为3.6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6年预算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0.6万元。主要是安排接待上级领导、兄弟县市、友好县市有关领导来我市参加各类督导检查等公务活动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正常运行所产生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车辆年审年检费等费用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为6.62万元,与2015年三公经费3.6万元相比,我单位三公经费减少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