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现有行政事业在职人员5人,自筹5人,离休1人,退休16人,遗属11人,临时工2人。
二、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商贸系统历史遗留问题。
2、帮助下岗失业职工就业再就业工作。
3、负责商贸系统信访稳定、安全生产工作。
4、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安全稳定科、财审科共三个科室。
四、决算情况说明
核定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1099.77万元(财政拨款1099.77万元)。收支结余57.16万元。支出1042.6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9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3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77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3.4万元,新郑市饮食服务公司拆迁安置费支出981.53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25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数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数为1.6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11%,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过路停车加油等费用。
4、公务接待费决算数为0.6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42%。2016年共接待大约11批次,110余人。下降原因与来访人员下降、严格控制招待次数、招待标准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