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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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概况

 

一、新郑市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中央、省委、郑州市委和新郑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研究统一战线工作情况,并积极向市委反映,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协调全市统一战线方面的关系。

2、贯彻落实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和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士;协助、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做好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工作和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

4、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涉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工商界社团代表人士及我市出国留学人员。

5、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情况,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6、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做好培养、选拔、推荐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市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了解掌握归国留学人员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协调并解决有关问题。

8、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统战工作,协调政府有关部门的统战工作。管理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10、承办新郑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委统战部单位构成

统战部行政编制9人,实有在职工作人员6人,离退休人员0人。下属事业单位:侨联、台联、海联共编制12人,实有在职工作人员9人。

设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党外干部科、经济联络科和台湾事务工作办公室。车辆编制:2辆。

 

 

 

 

 

 

 

 

 

第二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收入总计255.87万元,支出总计242.4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减少19.96万元,降低了7%,支出减少33.39万元,降低了1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港澳台侨胞来访人员数量下降。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255.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8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242.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4万元,占72%;项目支出68.9万元, 占28%;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分别为255.87万元、242.44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9.96万元、33.39万元,分别降低7%和12%。主要原因:人员减少、港澳台侨胞来访人员数量下降。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5.87万元,支出决算为242.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支出162.33万元,占73%;项目支出58.9万元,占27%。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221.23万元,支出决算为221.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8.96万元,支出决算为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25万元,决算为2.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5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3.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9.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3万元,支出决算为8.1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6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2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持平,完成100%。

(三)公务接待费0.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年共接待12批次、108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0.18万元,下降25.35%。主要原因是与港澳台侨胞来访人员数量下降、严格控制招待次数、招待标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2.44万元,比 2015年减少12%,主要原因是港澳台侨胞来访人员数量下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委统战部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郑市委统战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新郑市委统战部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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