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278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部门决算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培训指导和组织落实;

(二)负责完善全市依法行政考核制度,组织实施市政府依法行政年度考核;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备案、清理、解释等工作;

(四)负责市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备案监督工作;

(五)负责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事务;

(六)承办市人民政府行政案件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七)办理市本级行政复议案件和上级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市领导交办的其他案件;参与信访局复查办的信访复查案件;对市政府和乡镇、街道办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八)负责对市政府各部门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管理,对行政执法活动进行指导和协调,纠正或提请市政府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错误和其他不合法行为;负责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办理行政执法投诉案件;

(九)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办理确认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核发放和管理有关行政执法证件事务;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是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挂牌单位,行政单位,编制和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在一起,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6人(其中:财政开支人员6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财政开支1人,自收自支0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0人。

内设科室3个:法规科、依法行政监督指导科、诉讼科。

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包括办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收入总计75.67万元,支出总计75.6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36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本年收入合计75.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本年支出合计75.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7万元,占36.57%;项目支出48万元, 占63.43%;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5.67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36万元,增长2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68.03万元,支出决算为75.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支出27.67万元,占36.57%;项目支出48万元,占63.4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6.74万元,支出决算为74.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29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61万元,决算为0万元,无决算数的主要原因:因为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工伤、生育和失业保险)直接拨付于社保局,无法对比。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7.22万元,决算为0万元,无决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对医疗保障的补助支出拨付于社保局,无法对比。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法制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0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95%。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我办公务用车1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1万元,下降1.05%,主要原因:对全区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9万元,完成预算的90%,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8批次、6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法制办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2万元,比 2015年增20.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法制办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法制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法制办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室)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