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279
  • 新郑市司法局
  • 财政,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司法局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概况

 

一、新郑市司法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各单位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基层社会法律服务工作。

(五)监督管理全市公证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全市司法鉴定工作。

(七)指导各乡镇、街道司法行政工作;负责司法所建设;指导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司法局单位构成

新郑市司法局为新郑市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机关政法专项编制44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15个司法所事业全供编制45名,法律援助中心事业全供编制40名。现实有在职干部职工132人,离退休人员24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4人。

设6个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治处、法制宣传教育科、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法律服务工作管理科。

 

第二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司法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2319.52万元,支出总计2319.5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5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业务专项经费较2015年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年收入合计2319.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9.5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本年支出合计2319.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7.52万元,占97%;项目支出52万元,占3%;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度收入总计2319.52万元,支出总计2319.5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01.57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业务专项经费较2015年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94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基本支出2267.52万元,占97%;项目支出52万元,占3%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1944.76万元,支出决算为231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和业务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70.92万元,支出决算为7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203.64万元,决算为8.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中的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主要用于列支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和其他优抚支出,而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6.66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在基本支出中列支。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67.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7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3.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7万元,支出决算为57.12万元,完成预算的85.2%。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6.29万元,用于局执法执勤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我局执法执勤用车13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10.71元,下降19%,主要原因:我局对执法执勤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84万元,完成预算的28%,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同级单位的督导、调研等活动,共接待17批次、186人。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0.36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司法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司法局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64.72万元,比 2015年增0.08%,主要原因:专项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司法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司法局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司法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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