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59/2017-00002
  • 新郑市审计局
  • 财政,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审计局,2017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审计局2016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新郑市审计局概况 

  一、新郑市审计局主要职能

  (一)宣传贯彻国家、省、郑州市关于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

  (二)负责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三)向市政府提交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1.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2.各乡(镇)、办事处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3.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4.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5.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6.市政府部门、各乡(镇)、办事处管理和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7.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国家机关和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六)负责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组织审计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依法组织审计资产、负债和损益。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领域的应用。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审计局单位构成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郑市审计局现有在职人员115人,其中:行政开支24人,事业全供91人。内设8个科(室)。即办公室、编制人事科、法制科、财政金融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基本建设投资审计科。

    

第二部分 新郑市审计局2016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审计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980.51万元,支出总计1980.51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45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工资标准,正常增资。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合计1701.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02万元,占全部收入的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支出合计1728.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36.97万元,占65.76%;项目支出591.78万元, 占34.2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980.51万元。与 2015 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2.45万元,增长4.34%。主要原因: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调整工资标准,正常增资。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8.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58.51万元,占95.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7.81万元,占0.45%;住房保障支出62.43万元,占3.6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62.05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资调整及正常增资。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24万元,支出决算为7.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及正常增资。

  (三)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70.37万元,支出决算为6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3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49.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7.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27.75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1.35万元,下降53.0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95万元,下降50.58%,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机关单位公务用车改革工作,纳入车改范围的公务用车陆续封存,不再使用,因此车辆运行维护费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2.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兄弟单位以及同行开展工作考察调研、交换审计意见、交流审计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共完成接待30批次,接待290人次。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1.3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7.45万元,比2015年减少10.35%,主要原因:压缩经费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是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计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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