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7-00053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政务,财政,资金,财政资金,收入,支出,预算,决算,部门预算,部门决算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第一部分

新郑市技工学校概况

 

一、新郑市技工学校主要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各类合格的中级技术人员为目标,组织开展技能培训,加强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2、组织长、短班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移民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再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工作;

3、根据主管部门制定和颁发的教学计划、大纲要求,保证质量,完成教学任务。根据培养目标、工种的需要,学制设立为三年或两年。

4、发挥教育资源优势,创造社会和经济效益,注重操作技能训练。负责推荐毕业生、培训学员的就业工作;

  5、加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建立一支高素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的服务队伍;

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二、新郑市技工学校构成

新郑市技工学校是市政府主办,新郑市人社局主管的公办事业单位。现有在职职工28人(其中:财政开支人员28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人员0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3人。

内设科室6个:

办公室、学生科、教务科、招生安置办、培训科、勤工俭学办公室。

 

第二部分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收入总计287.41万元,支出总计257.3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本年收入合计287.4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7.41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本年支出合计25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343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收入总计287.41万元,支出总计257.34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万元,增长12.5%。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5%。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没有完成,平安建设奖和绩效考核奖没有发放。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48.84万元,支出决算为257.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支出没有完成,平安建设奖和绩效考核奖没有发放。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8.07万元,支出决算为20.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67.01万元。(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7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4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75万元,支出决算为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0辆。

(三)公务接待费1.7万元,完成预算的97.2%,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20批次、566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7.41万元,比 2015年增0.03%,主要原因:工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技工学校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3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办公设备购置:指纹鉴定设备2台X1900元/台=3800元,用于技能培训人员指纹录入和考勤。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郑市技工学校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事务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