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289
  • 新郑市人民政府
  • 部门决算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人大2016年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人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新郑市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新郑市人大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人大概况


一、新郑市人大机关主要职责

(一)法制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政法系统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实施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理;对涉及本委职责范围内的议案和提请审议等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政法方面的议案、质询案。

(二)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政府执行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初审财政经济工作方面的报告,承办需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了解我市国民经济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等。

(三)农村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政府执行农村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承办需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审议受理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农村工作方面的质询案等。

(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对政府执行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情况的监督,初审教、科、文、卫、体、计划生育等方面提交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和专题汇报,承办需人大通过的决议、决定等。

(五)代表工作委员会主要职责:根据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各个时期党的中心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与人民代表的联系;对各代表联络组的工作要经常了解,沟通信息,及时反映等。

(六)人事任免科主要职责:负责人大常委会关于“一府两院”的人事任免工作,承办有关具体事宜,承办市人大常委会被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等。

(七)老干部科主要职责:服务机关离退休老干部。

(八)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是人民代表大会、人大常委会、常委会主任会议等会议的筹备和服务工作,机关的日常工作。

(九)信访室主要职责:接待办理人民代表和人民群众对“一府两院”及其工作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等。

二、新郑市人大单位构成

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下设办公室、财经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事任免科、老干部科、信访室等5个工作委员会和4个综合办事机构。


第二部分

新郑市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人大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收入总计601.65万元,支出总计554.98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降低25.22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本年收入合计60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1.6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本年支出合计554.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1万元,占73.89%;项目支出144.88万元, 占26.11%;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01.65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降低25.22万元,降低4.19%。主要原因:压缩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02.25万元,支出决算为55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410.1万元,占73.89%;项目支出144.88万元, 占26.1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19.81万元,支出决算为52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3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压缩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9.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53.06万元,决算为1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局直接拨付社保部门所以无法对比。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9.79万元,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列入社会保障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0.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2.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7.5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34.87万元,完成预算的99%。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0.32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13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08万元,下降0.2%,主要原因:对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4.55万元,预算4.6万元,完成预算的98.9%,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76批次、758人。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5.58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大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人大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4.98万元,比 2015年降低11.47%,主要原因:压缩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人大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郑市人大共有车辆1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3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新郑市人大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