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办理进场交易登记、招标申请、投标报名等相关事务;
(二)办理统一发布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包括招标公告、采购公告、出让(挂牌、拍卖)公告、中标(交易结果)公示、交易活动不良行为纪录等;
(三)办理开标、评标、定标等相关事务,为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和服务;
(四)办理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情况证明、统计、分析等事务,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五)建立、管理、使用和维护本级综合性评标专家库;
(六)建设、管理和维护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场所、设施和日常交易秩序;
(七)负责对进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服务。
二、单位构成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市直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9人(其中:财政开支人员29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人员0人。
内设科室5个:
综合科、政府采购科、工程交易科、土地及产权交易科、网络信息科。
第二部分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收入总计665.88万元,支出总计607.17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9.77万元、231.06万元,分别增长77.04%、61.4%,年末结转和结余58.72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单位入驻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购置家具和网络设备等项目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收入合计665.8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5.88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年支出合计607.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2.52万元,占36.65%;项目支出384.65万元, 占63.35%;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65.88万元,支出总计607.17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77万元、231.06万元,分别增长77.04%、61.4%。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单位入驻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购置家具和网络设备等项目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支出222.52万元,占36.65%;项目支出384.65万元, 占63.35%。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610.35万元,支出决算为6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单位入驻行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购置家具和网络设备等项目的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2.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1.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6.91万元,完成预算的88.59%。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5万元,完成预算95.13%。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中心公务用车3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0.31万元,下降4.9%,主要原因:对中心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0.91万元,完成预算的63.19%,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34批次、303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增加(减少)0.17万元,增长(下降)15.7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07.17万元,比 2015年增61.4%,主要原因:新增项目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3.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3.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