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195/2017-00057
  •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综合,政务,财政,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2017-09-18
  • 2017-09-18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及信息工作,建立完善统一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和信息服务系统。

(二)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全市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公共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按规定承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全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拟订全市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的有关政策,保持全市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拟订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宏观调控措施并实施监督,贯彻落实全市最低工资标准。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拟订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负责全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全市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国(境)内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新郑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负责全市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订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拟订政府奖励制度;负责政府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荣誉制度。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统筹拟订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协调指导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和仲裁工作;完善劳动保护机制,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保稽查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管理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实施引进国外人才和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构成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统一管理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259人(其中:财政开支人员259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人员45人(其中:财政开支45人,自收自支0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10人。

内设科室11个:

办公室、行政审批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公务员管理科、工资福利科、社会保险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职称管理科、调解仲裁管理科、劳动保障监察科、就业促进科。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收入总计18539.96万元,支出总计18092.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8369.3万元,增长45.14%,支出增加7922.07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收入合计18539.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539.9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年支出合计18092.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847.23万元,占99%;项目支出245.5万元, 占1%;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收入总计18539.96万元,支出总计18092.73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增加8369.3万元,增长45.14%,支出增加7922.07万元,增长43.7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5037.25万元,支出决算为1809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支出17847.23万元,占99%;项目支出245.5万元, 占1%。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313.72万元,支出决算为144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减少。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43.1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8131.82万元,决算为16529.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四)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357.93万元,决算为15861.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3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把全市离退休人员均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及全市离退休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847.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58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5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0.98万元,完成预算的41.96%。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08万元,用于全局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全局公务用车8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9.02万元,下降58.04%,主要原因:部分公务用车报废或拍卖,对全局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9万元,完成预算的7.6%,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92批次、635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23.1万元,下降9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92.73万元,比 2015年增43.7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资金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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