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5156513/2017-00329
  •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财政,部门决算
  • 2017-09-15
  • 2017-09-18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概况 

    一、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提出优化产业结构、布局的政策建议,贯彻落实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对外交流合作。

    (二)制定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的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推进全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实施工业强市战略;拟订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负责全市工业经济的政府目标管理和考评工作。

    (三)负责全市工业发展基金、园区建设基金等支持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四)负责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科研成果产业化;组织开展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名牌战略;指导企业质量管理工作。

    (五)监测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经济运行中的煤、电、油、汽等生产要素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工业企业扭亏增盈和企业减负工作;负责特种行业、特许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市重大工业项目布局规划;负责提出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的建议;负责提出上级部门和本市用于工业和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组织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工作。

    (七)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监督工作;负责拟订电力经济运行综合调控目标工作;负责全市工业行业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的监察工作。

    (八)负责组织推进全市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园区建设工作,制定产业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产业集聚区建设发展中的重点问题。

    (九)负责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工作,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全市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指导企业上市(挂牌)工作。

    (十)负责工业企业利用外资工作,制定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并进行监督;管理企业利用外资嫁接改造、产权出让项目;监督国有企业向外商转让资产、股权、经营权的政策执行;组织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指导企业海外投资计划。

    (十一)负责全市工业产品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工作;申报技术改造项目,组织编制和实施技术改造投资、技术引进消化创新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十二)负责研究和规划竞争性行业投资布局,定期公布项目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投资和银行贷款方向,进行项目监督。

    (十三)负责全市信息化工作;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协调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单位构成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市政府直属行政单位,正科级单位。我单位成立于2016年。

    有在职人员61人(其中:财政开支61人,自收自支0人),离退休61人(其中:财政开支61人,自收自支0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8人;按政策享受遗属补助14人。

    内设科室8个:

    办公室、编制人事科、工业经济运行科、投资管理科、产业指导科、企业服务科、能源综合利用科、信息化推进科

    二级机构3个:

    新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新郑市工业节能服务中心、新郑市企业家服务中心。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委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 年度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收入总计2963.15万元,支出总计2840.7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2.41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2963.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3.15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2840.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7.5万元,占20%;项目支出2263.24万元, 占80%;经营支出  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2963.15万元,支出总决算为2840.7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4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201.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4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4%。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基本支出支出577.5万元,占20%;项目支出2263.24万元,占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资金支持企业上市专项资金有变动、单位人员有变动。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04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77%。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1.71万元,支出决算为26.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3.96万元,决算为20.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1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因单位人员有变动。

    (四)行政运行支出。年初预算为89.36万元,决算为8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7.5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27.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万元,完成预算的73.86%。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42万元,用于委公务用车燃油、维修及保险等费用的支出,公务用车1辆。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预算数减少2.58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对委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2016年无车辆购置费。

    (三)公务接待费3.92万元,完成预算的78.4%,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50批次、49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40.7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51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新郑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是指××厅(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厅(局)各行政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厅(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厅(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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