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郑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督查指导基层贯彻《河南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改革与发展规划,依法制定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市卫生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
(三)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中等医学教育、成人医学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系统人员的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及乡村医生教育培训工作。
(四)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技术、医疗质量和采供血机构管理的政策、规范、标准,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五)组织实施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
(六)负责组织制定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有关政策的落实。
(七)贯彻执行党的中医政策和中医药法律、法规,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事业发展总体规划。
(八)组织拟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规划并指导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落实型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常见病和多发病等重大疾病实施防控与干预。
(九)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的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指导规范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国家、省、市下达的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监测任务。
(十)组织拟订全市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农村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社区卫生、妇幼卫生、健康教育的发展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组织拟订对人群健康危害严重疾病的控制规划,组织对传染病、地方病和常见病、多发病等重大疾病的综合防治及监测。
(十二)拟订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指导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工作,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十三)承担市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和市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负责群众来信来访、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普法教育、健康教育、健康促进、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和重大计划生育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十五)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监督评估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
(十六)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综合管理;围绕生育、节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务的规划与规范;指导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指导、监督计划生育药具的发放与管理。
(十七)编制全市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负责对全市计划生育事业费和社会抚养费管理使用的督查指导。
(十八)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指导全市生育指标的审批发放;指导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市级有关计划生育社会团体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单位构成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属事业单位,正科级单位。有在职干部职工81人(其中行政37人,全供44人,差额补助及自筹0人),离退休人员31人,遗属补助2人。内设办公室、医政科、防保科、人事科、财审科、健康教育所、纪检监察室、办证处、计生办、信访老干部科10个科室,设工会、团委、妇联3个群团组织;有2家县级综合医院、1家中医院、1家妇幼保健院、1家疾控中心、1家卫生监督所、1家紧急医疗救援中心、1家新型农村合作与医疗管理办公室、11家乡镇卫生院和4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卫生系统所有独立的二级机构23家。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属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收入总计19220.12万元,支出总计20667.34万元。与2015年收入9696.51万元相比,上升98.2%;与2015支出6846.35万元相比上升201.87%。主要原因:2016年有重大项目支出,较去年收支都有大幅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9220.12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220.12万元,占100 %;事业收入 0 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 0 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 2066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4.47万元,占11.8 %;项目支出18222.87 万元,占88.2 %;经营支出 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9220.12 万元,支出总决算20667.34万元。与 2015年财政拨款9696.51万元相比,上升了98.2 %;与 2015年支出20667.34万元相比上升201.8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3115.468万元,支出决算为20667.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507.21 万元,占 99.2%;社会保障就业支出88.12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72.01 万元,占0.3 %。
(一)行政事业离退休支出款年初预算为88.12 万元,支出决算为8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二)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169.31万元,支出决算为96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
(三)公立医院支出款。年初预算为6053.86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0.05万元。决算数高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新建公立人民医院建设款支出。
(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款。年初预算为5773.14万元,支出决算为1143.46 万元。年初预算时卫计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把系统所有这方面支出列入此项,而在决算时所有二级单位都单独进行决算,大部分资金直接分解到基层医疗机构内列支出。
(五)公共卫生支出款。年初预算为3444.55万元,支出决算为796.5 万元。年初预算时卫计委作为一级预算单位把系统所有这方面支出列入此项,而在决算时所有二级单位都单独进行决算,大部分资金直接分解到各个单位列支出。
(六)中医药支出款。支出决算为84.4 万元,新增项目支出,年初无预算。
(七)住房保障支出款。年初预算为72.01 万元,支出决算为 7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444.4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48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18.59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 其他;公用经费437.61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 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 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其他资本性支出2.2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接待费2.32 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与预算数11万元相比降低了78.9%;与去年决算数持平。2016年共接待35批次、 470人次。原因:我单位近几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大力倡导廉政节约之风,并开通了“公务灶”。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18万元。与预算数23万相比降低81.8%;与去年决算数9.9万元相比降低57.8%。单位实行公车改革,提倡节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的各项费用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 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219.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6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有车辆10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 辆;没有单位价值 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6 年,新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组织对3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分别是公立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县级综合医院改革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0284.1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 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 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六、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七、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医疗卫生事务(款):是指新郑市卫生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医疗卫生业务等活动的支出。
(一)行政运行(项):是指为保障新郑市卫生局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新郑市卫生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机关服务(项):是指为新郑市卫生局机关提供后勤保障服务的机关服务局的支出。
(四)事业运行(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
九、“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