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档案局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 2016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郑市档案局概况
一、新郑市档案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市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拟定全市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2.对乡(镇)及市直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实行监督指导,开展档案业务咨询服务。
3.组织档案执法活动;开展档案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对违反《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行为和案件进行依法查处;组织开展档案宣传,科学研究及成果鉴定,推广,利用。
4.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新郑市档案局单位构成
新郑市档案局部门机关及归口预算管理单位人员共有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职工31人,离退休人员12人。
内设机构:档案馆、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政策法规科、编制人事科。
新郑市档案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第二部分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收入总计434.82万元,支出总计434.82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8.1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本年收入合计43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4.82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43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4.31万元,占83.8%;项目支出70.51万元,占16.2%;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4.82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8.18万元,增长27%。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98.75万元,支出决算为434.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364.31万元,占83.8%;项目支出70.51万元,占16.2%。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年初预算为327.7万元,支出决算为4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养老医疗等统筹和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年初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4.4万元,决算为4.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人员变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3.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1.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6.9万元,支出决算为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决算数比 2015年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9万元,用于市内因公出行,同城档案归档整理和异地档案归档整理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对公务用车加强管理,规范合理公务用车各项费用的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1.07万元,完成预算的53.5%,主要用于上级档案部门及有关部门与我局联系工作或考察调研、交换意见、交流情况发生的接待支出。2016 年共接待20批次、214人次。
决算数比 2015 年减少1853元,下降17.3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郑市档案局2016年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四、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五、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档案资源建设费 。重要档案征集、重点珍贵档案抢救、档案安全保护、档案日常维护和档案研究开发等工作所需经费。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