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52277600/2026-00010
  • 新郑市应急管理局
  • 灾害风险提示
  • 2026-09-03
  • 2026-09-03
2026年9月份新郑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分析报告

近日,新郑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应急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广旅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大队等单位对2026年9月份新郑市自然灾害风险形势进行会商研判,形成分析报告如下:

一、9月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9月份总降水量60~7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少1成左右。月平均气温22-23℃,较常年偏高0-1℃。9月份主要降水过程主要有3次,分别出现在:

9月8-9日,有分散性阵雨。

9月16-18日,有小到中雨。

9月27-29日,有小雨,局部中雨。

二、自然灾害形势分析

(一)森林火灾风险

9月份高温干燥与秋收期、中秋假日叠加,农事用火风险上升,旅游用火风险突出,人为火源潜在风险较大。阶段性大风天气增多,空气湿度逐渐下降,林区干燥度随之上升,需警惕晴热、大风、干燥天气叠加过程对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的影响。

(二)水旱灾害风险

9 月我市仍处于汛期,秋雨特征明显,易出现短时强降雨、连阴雨天气,叠加前期土壤含水率偏高,水库、河道、山洪灾害、水利工程运行等方面风险隐患交织。连阴雨过程,雨水持续入渗,极易诱发山洪,沿河村落、沟口居民区受山洪威胁突出。若连续降雨叠加,部分小型水库存在短时超汛限水位风险

(三)地质灾害风险

9月份我市仍处于汛期,需重点关注部分山区特殊气象条件下的隐患。若出现持续连阴雨、短时强降雨,可能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同时,我市建设项目众多,人类活动和工程建设引发的地质灾害不容忽视,特别是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切坡建房、修路、水利、能源设施等项目造成的工程活动扰动强烈,存在一定致灾风险。

(四)农业生产风险

9 月份我市夏玉米逐步由灌浆期进入蜡熟、成熟期,夏大豆处于鼓粒至灌浆成熟期,是决定粒重、保障产量品质的最后关键阶段,需重点防范连阴雨寡照与后期渍涝风险、大风倒伏与穗部受害风险、阶段性秋旱风险和病虫害后期集中暴发风险。

三、防范应对措施

市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市应急管理局提醒:

(一)强化自然灾害风险综合监测预警。气象部门要严密监视天气变化,加强与相关部门联合会商,适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递进式开展预报预警服务,提醒群众做好安全防护。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和市安防委有关成员单位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切实加强沟通和会商,落实落细《郑州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和《郑州市极端天气事件防范应对重点任务及分工方案》,做好重点区域、重要时段的监测预警工作,打好防灾减灾的“主动仗”。

(二)强化森林火灾风险防范应对。林业部门和相关属地切实履行防火责任,有针对性部署防火措施,严控林区及林区边缘焚烧秸秆、野炊、吸烟等违规用火行为;督促所有涉林景区入口设立入山检查站,对进入林区人员严格落实火源检查;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要设施和林区游玩人群,在重点时段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及时消除林区火险隐患;督促指导全市森林防火专业队伍保持备勤备战状态,加强装备保养,补齐防火物资,组织集中训练,做好火情早期处置准备。应急、消防救援部门要做好涉林景区野外火源管控督导检查,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三)强化水旱灾害风险防范应对。水利部门要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发展变化,持续加强与气象、水文部门联合会商,强化监测预报预警,适时组织会商研判并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指导做好水库塘坝的蓄水、保水工作,保障秋收秋种等用水需求;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加密雨中巡查;指导属地做好对山洪沟、漫水桥、沿河隐患点持续滚动排查,硬隔离、警示标识落实到位;备足防汛物资、机械设备,前置预置抢险力量。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对全市易积水路段、下穿通道、雨水管网、收水井开展拉网式清掏疏通,建立隐患台账、逐项销号。降雨期间加密巡查,及时清理排水口障碍物;全面排查窨井盖完好状况,松动、缺失、破损设施第一时间处置并设置警示防护;备足抽水泵、沙袋、警示防护器材、清障工具等防汛物资,强化市政公用、绿化抢险、道路清障应急队伍预置,保持全天候待命;极端天气过后第一时间开展积水抽排、断枝清理、路面清淤,快速恢复道路通行秩序;要指导施工单位全面加固起重机械、脚手架、围挡等临时设施,清理高处堆载,完善排水、抽排、导流系统,备足防汛物资;开展深基坑、高边坡、临时用电专项排查,遇极端天气立即停止室外作业、撤离人员,坚决防范坍塌、倾覆、漏电事故。公安、交通部门要加大对道路、桥梁、涵洞等事故易发路段巡查力度,加强对积水地区的交通疏导,根据路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确保人车安全。文广旅体部门要指导景区及时发布气象、雨情、水情和安全提示信息,遇强降雨等恶劣天气第一时间组织疏散转移游客,坚决防范各类灾害事故发生。供水、供气、排水、供电、通信等单位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护,及时修复损坏设施,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四)强化地质灾害风险防范应对。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指导乡镇(街道、管委会)和有关单位加强隐患巡查排查,落实群测群防措施;要加强与气象局沟通联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适时组织技术单位会商研判,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住建、卫健、水利、民政、教育、文广旅体、电力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行业责任,紧盯在建工程、工地工棚、医院、养老院、学校、景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和重要基础设施,凝聚防灾合力,守牢“不亡人、少伤人”的总目标。

(五)强化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应对。农业农村部门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坚持“防渍涝、防早衰、防病虫、促灌浆、保收获”统筹推进,指导农户落实田间管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排涝散墒,分类做好水肥调控;二是喷施叶面肥与调节剂,防早衰促灌浆;三是优化“一喷多促”,做好病虫害防控;四是科学处置倒伏田块,降低灾害损失;五是强化病虫监测预警,落实统防统治;六是提前谋划,做好后期收获准备。

(六)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各级各部门要持续做好《郑州市极端天气应对条例》宣贯落实,通过现场宣讲、案例警示、线上推送、专项培训等方式,普及大风、城市内涝、山洪、地质灾害防范等知识技能,不断提高极端天气事件防范应对能力,切实守护生命安全。宣传部门和市融媒体中心要拓宽宣传阵地、丰富宣传形式,聚焦大风、暴雨、强对流等灾害性天气,面向广大市民开展全覆盖安全提醒与防灾知识普及,引导群众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应急避险方法;全面加强网络舆情巡查、监测与研判,密切关注涉灾相关舆论动态,及时处置不实言论,正面回应群众关切。教育部门要指导学校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防溺水、防汛、防雷电、防风等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师生防范自然灾害的紧急逃生避险技能和防雷击技能;提醒师生和家长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野外玩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林业部门要聚焦涉林景区、“网红打卡”聚集区、野炊露营地等区域,加大防火宣传和巡查范围,及时劝阻制止林区违规用火行为;强化林区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严格防范各类火险隐患。

(七)强化值班值守与险情处置。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岗位责任制,保持通讯联络畅通,遇险情、灾情立即按程序上报。要预置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保证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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