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29592848/2015-00026
  •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 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 2015-06-28
  • 2015-06-28
  • 通告
  • 龙政〔2015〕22号
关于对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开展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关于对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开展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

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

6月25日2时50分,郑州市金水区西关虎屯小区一单位楼底层电表箱着火,造成13人死亡,影响极大,教训深刻。当日上午,郑州市和新郑市相继召集紧急会议,通报火灾情况,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强消防安全防控。

为切实汲取郑州市金水区“6·25”重大火灾事故沉痛教训,杜绝类似火灾事故发生,根据新郑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对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开展隐患排查的紧急通知》(新防安[2015]27号)要求,结合我镇居民住宅小区众多的实际情况,现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排查隐患。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组织对辖区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开展隐患全面排查,彻底澄清底数,登记造册,明确整改责任,及时整改到位。

二、铁腕整治隐患。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所有电表箱进行全面排查,发现老化、破损、故障以及总用电量超过供电设施额定功率的,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供电部门进行维护更新。对于私拉乱接电线、私自在居民楼院内为电动车充电的,一律予以拆除,拒不拆除的,进行强制拆除,不配合工作的,上报消防部门处理。

三、疏通消防通道。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千方百计疏通消防通道,对于堵塞消防通道、占用消防车通道的,要立即组织进行清理,拒不清理的,进行强制清理,不配合工作的,上报消防部门处理。

四、保障消防用水。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居民楼院、临时安置点消防水源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于消防水源缺乏、室内外消火栓压力不足的,要立即增设消防水池和增压装置。属于市政供水部门管辖的,要及时上报消防部门协调维修。

五、拆除可燃建筑。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可燃泡沫彩板房拆除力度,确保在8月30日前全部拆除到位,或更换不燃材料。

六、强化督导问责。上述居民楼院排查整治工作必须于7月3日前全部结束,并保证整治效果。凡是工作棚架、推进不力的,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对各管区、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负责人严格进行问责;因失职、渎职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

 

                                 新郑市龙湖镇人民政府

                                    2015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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