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208/2015-00140
  •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 应急管理
  • 2015-05-09
  • 2015-12-29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5年城镇防汛工作方案

为认真做好2015年城市防汛工作,根据《新郑市2015年城镇防汛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全市防汛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按照防洪与除涝并重要求,大力开展宣传,不断强化防汛意识,扎实做好城镇防汛准备工作,确保在规定的防御标准内城区不受淹,最大限度地减少超标准降雨造成的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市防汛工作的领导,经研究,成立局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崔东永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城区日常防汛和防汛期间的上情下达及组织、协调。联系电话:62694559
        局防汛专用车辆:豫A-AT626  司机:刘  创 
        三、防汛任务与责任分工
(一)按照市防汛工作整体部署,及时准备足够的防汛物资和抢险工具,组织抢险队伍,认真做好城镇防汛工作的督查工作。
(二)加强对市区各主次干道的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理道路隐患,发现险情及时处理。
(三)加强市区排水系统,立交桥泵站设备的检查、维护、配备备用水泵,做好市区排涝准备工作。
(四)做好市区排水管网的检查、疏通和清淤工作,保证排水畅通;认真检修、保养各立交桥抽水泵站排水设施;及时更换丢失、残损的窨井盖、下水道盖板等设施;对市区道路水毁、塌方路段及时修复,对一时难以修复的,应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汛期道路畅通和车辆、行人安全。
以上任务责任单位:公用事业处    责任人: 张体良
(五)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临时建筑、深基坑、升降设备、排水设备等重点部位和防汛设施,做好建筑施工工地防汛工作。
责任单位:安监办  建筑业管理科  监察大队 
责 任 人:马宏军  李  鹏  高豪杰
(六)按照局防汛路段责任分工,安排好防汛值班工作,尤其是阴雨天气,要加强值班,密切观察降雨情况,及时通知本单位抢险队员,做好路段防汛工作。(具体责任分工见附件2)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任人:各单位负责人
(七)认真做好汛期防汛车辆准备工作的落实,保证汛期车辆、物资的及时供应。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各有车辆相关单位  责任人:鲍红雷
(八)组织以党员、干部为骨干的防汛应急抢险队伍(人员名单见附件3),定领导、定人员、定任务、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认真做好防汛抢险队伍培训工作,保证出现险情能够拉的出、冲得上、守得住,做到来者能战,战则必胜。
责任单位:防汛抢险一、二、三、四分队
预备役应急救援连
责 任 人:张体良  刘迎召  高豪杰  赵松山    
        四、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汛工作责任重大,关系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扎实有效地做好防汛工作,狠抓落实,确保我局防汛工作万无一失。
(二)强化领导,建立机制。各单位要建立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的防汛领导小组,制定防汛方案,对防汛值班、抢险等工作逐一落实,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各单位要将防汛值班表,于5月8日下班前报局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接通知后,要按时间要求及时通知抢险队员。抢险队员在接到险情通知后10分钟内必须到达指定地点集合,凡不顾防汛工作大局,影响防汛工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