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16-00065
  •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 政务
  • 2016-11-22
  • 2016-11-22
新郑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2016年除雪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除雪效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降雪等灾害性天气对市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确保全市道路安全畅通,市容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除雪应急指挥机构

为加强对我市除雪工作,经研究,由新郑市除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的除雪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由副市长张富永任组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孟晓微、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陶永伟、市爱卫办主任赵建军任副组长,各有关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陶永伟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准备除雪物资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除雪的各项准备工作。购置融雪剂和除雪工具,确保各项除雪物资及工具到位。融雪剂的储备量按每平方米10克、3场雪和道路面积核定;除雪工具主要包括铁锹、镐、扫把、三轮车等,做到除雪工具人手一把。

三、以雪为令,启动应急指挥程序

按照“行业主管与属地管理相结合、属地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责任路段和责任分工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冬季除雪,建立起分级管理、分工明确、相互协作的冬季除雪管理新机制。

当收到降雪的气象信息后,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程序,有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

(一)领导小组:采取召开除雪紧急会议、下发除雪紧急通知、市领导电视讲话等多种形式动员、部署除雪工作,下达除雪指令。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和降雪情况,及时下达除雪指令,做好除雪工作的信息收集与处理,上报除雪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除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冬季除雪的检查和评比工作。

(三)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城市冬季除雪的业务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开展除雪工作;负责责任区内主干道十字路口处除雪工作;必要时按要求撒布融雪剂;督促沿街单位清除责任区的积雪,对不履行除雪任务的社会单位依法给予处理。

(四)市气象局:负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时提供天气预报,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通报气象实况和动态分析。

(五)市公安交巡警大队:按照领导小组的要求分赴主要交通路口,指挥疏导人员车辆,防止交通堵塞。

(六)市商务局、市市场发展中心:制定冰雪等灾害性天气居民生活物资保障应急方案,按照方案和降雪情况,积极联系货源,储备居民生活物品,确保降雪期间市民生活不受影响。

(七)市交运局:组织社会车辆随时执行运雪和运送居民生活物资物品任务。

(八)市文广新局:宣传市政府的除雪规定、冰雪天气安全常识。报道表扬除雪工作中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曝光批评除雪效果差、进度慢及不履行义务的单位和集体。

(九)各乡镇、街道、管委会:负责本辖区、责任区主次干道(除市直单位责任路段外)、背街小巷、支路冬季除雪工作。

(十)市直单位:负责本单位内部和责任路段冬季除雪工作。

(十一)社会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单位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责任区域的除雪任务。

四、除雪要求

(一)降小雪(降雪厚度在1厘米或降水量在1毫米以下)。降雪停止后,4小时内把市区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其他道路12小时内清扫完毕。

(二)降中雪(降雪厚度在1—5厘米或降水量在1—5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8小时内,把人民路、新华路、新建路、中华路、黄水路、金城路、洧水路、仓城路、玉前路的车行道、人行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10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12小时内,将支路、背街小巷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48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

 (三)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5—10厘米或降水量在5—10毫米)。降雪开始时,在主要道路、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降雪停止后,24小时内,把人民路、新华路、新建路、中华路、黄水路、金城路、洧水路、仓城路、玉前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除完毕。48小时内,将其他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72小时内,将支路、背街小巷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120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人行通道上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

(四)清理的积雪,应当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一时无法清运的,可堆放到路侧石边,不准向车行道上摊雪,严禁将使用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到绿化带、树穴或草坪内。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