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77/2019-00001
  • 新郑市和庄镇人民政府
  • 应急管理
  • 2019-02-02
  • 2019-02-02
新郑市和庄镇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解决突发问题,贯彻落实上级相关管理规定,防止因突发事件引发不良反映或者发生集体上访、闹事等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广大人民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上级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应急预案如下:

一、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为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工作的统一性和机动性,加强对突发事件工作的各项应急协调指挥工作,成立和庄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唐永刚(镇党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马聪锋(镇长)

成  员:李俊霞、乔永明、张鹏伟、李淑红、刘聚山、路旭兴、王向军、高卫东、杨新季、郑新义、王志勇及镇直各部门负责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二、领导小组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接受上级领导,落实上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令。负责下达我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启动和终止。负责应急处置指挥工作,统一协调人、财、物等应急资源。

三、突发性事件报告程序。

各部门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按照要求电话报告相关领导和部门,并在30分钟内了解详细情况迅速将情况通知相关领导和部门,密切注意动态,随时向主管单位报告。

四、突发性事件的处置措施。                                                         

1、严格按照上级突发事件管理暂行办法指导和督促各个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管理工作,加强各个项目、重点行业、重点部门、重点地段的动态监督,采取预防措施,防止集体、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对已发事件的苗头的,采取积极措施,实施现场控制,制止事态扩大。

2、对已发重大的事件的,立即向上级各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并采取应急措施,及时调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

3、各部门发现问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通知相关领导、项目负责人、村干部到场,了解情况,提出处理方案。

4、了解清楚情况后,督促有关人员立即、稳妥处理,确保不发生不良影响。

5、根据上级指令,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处理民各类突发事件。

6、认真处理群众投诉,按照规定期限,及时协调、反馈和办理。

五、工作要求

1、接到上级相关指令或发现突发事件,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要立即下达应急预案启动指令。通知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理问题,引导和安抚群众,避免不发生过激行为。

2、镇直相关各部门应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配备必要的应急人员。

3、当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各部门要自觉行动起来,根据本部门承担职责,做好协调、调解、安抚等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和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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