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店镇2016年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的通 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薛店镇2016年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薛店镇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2日
薛店镇2016年安全生产职责分工方案
为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省政府《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特制定薛店镇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制度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工作入手,进一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排查治理安全隐患。按照“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要求,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出发点,以遏制重特大事故为核心,以减少和预防一般事故为重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职责、任务层层落实到基层,分解到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持续良好推进20146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零事故、零死亡”目标,以构建和谐和平为工作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领导组。
组 长:安广涛
常务副组长:孙现峰
副 组 长:王志超
郭松涛
成 员:张海青 李 立 王跃甫 朱河山
王前光 左晓霞 吴建人 朱光远
王国茂 安双楼 张爱国 杨建军
曹迎军 郭 奇
以及各行政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各部门负责人、各网格长
具体分工如下:
安广涛 主持领导组全面工作。
孙现峰 协助组长抓好领导组日常工作。
王志超 负责包嶂山、贾庄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郭松涛 负责公共安全、消防、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及分包庙东陈、王张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张海青 负责电力安全及分包格大张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李 立 负责小马庄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王跃甫 负责私立幼儿园、敬老院安全及草店、草庙马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朱河山 负责建筑施工、土地、水利、农机安全及岗周、花庄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王前光 负责网吧、娱乐场所安全及西场李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左晓霞 负责公立幼儿园、中小学安全及大吴庄、菜园马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吴建人 负责岳庄、文正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朱光远 负责道路交通、乡村桥涵安全及山后马、龙占洼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王国茂 负责观沟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安双楼 负责镇区道路交通及桥涵安全及常刘、薛集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张爱国 城镇燃气安全、油气运输管道安全协助朱河山分包花庄村辖区内的各企业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检查、督查、隐患治理工作,并督促取缔非法违法经营生产行为,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
四、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责任落实措施
(一)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政府主要负责人或者委托政府分管负责人召集有关部门参加,分析、部署、督促、检查本行政区域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会议应当作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防范措施由镇人民政府督查机构跟踪督查。
(二)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联合执法和专项整治。
(三)督促有关监管单位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进行通报,并建议政府督查机构将其列入重点督查对象。
(四)镇安全办各成员应当积极参加政府安委会组织的各项检查、督查、宣传活动,每季度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