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734/2021-00045
  •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
  • 应急管理,工作方案
  • 2021-01-21
  • 2021-01-21
  • 通知
  • 新建办〔2021〕2号
  • 有效
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关于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工作方案

各社区居委会、各有关部门:

为有效处置辖区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置有力的应急处置体系,提高政府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结合办事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中心下移抓基层基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着重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努力开创平安新建建设新局面,确保实现不发生有重大影响的政治类敏感案事件,不发生暴力恐怖事件,不发生重特大公共安全事故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四)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科学决策、加强合作的职责。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洪水、暴雨(雪)、高温、地震、地质灾害等。

(二)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建设工程、重要水利设施、公共场所及学校发生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损失的供水、供电、供气、大型建筑物倒塌和道路严重塌陷等事故,以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等。

(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动物疫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四)突发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较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交通安全事故以及其他危害社会正常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          长:李   勇    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   磊    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苏永民    党工委副书记

                    史晓娟    副科级干部

成           员:周永杰    张新杰    陈伟东    卢  雷

                     张莉平    郑春杰    赵伟纪    柳现民

                     王   伟    

                     各社区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负责所有紧急情况的接警、转报和组织施救,以及必要的日常工作协调,应急处理等工作。

(二)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建立和制定预防、处置办事处突发事件工作方案,督查、指导、协调开展相关工作,收集报送有关信息,负责预防和配合事发地突发事件工作的检查、指导、协调和调解,做到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人员配齐、措施到位、密切配合、联络畅通、各司其职。

五、工作制度

(一)报告制度。一经发生突发事件,应实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内向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报告,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件的简要过程、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采取的措施,同时,做好事件发展的续报工作。因瞒报、漏报、迟报而导致处置工作被动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领导小组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报告事项进行核实,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汇报。

(二)指挥和协调制度。办事处突发事件协调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指挥、指导辖区内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置工作,各相关社区、部门要积极主动参与指导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领导小组成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协调处理。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一)预警响应

预警警报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坚持二十四小时值班,密切关注事态发展趋势,及时向办事处报送最新动态。各有关部门接到预警警报后,要按应急预案或应急机构的要求,做好本部门的防范工作。

预警解除。有关情况证明不可能发生突发事件时,发布预警警报的部门应当立即宣布解除警报。各部门解除已采取的有关措施,迅速组织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

(二)分级响应

I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办事处领导和相关部门要在接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先期应急处置工作,迅速抢救受伤人员,防止次生灾害发生,并立即向上级部门报告。Ⅳ级响应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办事处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迅速了解情况,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根据有关规定如实将处置情况向上级报告。

(三)现场处置

突发事件发生后,党工委、办事处负责迅速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将处置情况及事态发展情况及时上报。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提出有效处置方案,并牵头组织、协调紧急情况的处置。

(四)新闻报道

办事处党政办、文化站要增强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减少负面影响,维护社会安定和稳定。

(五)善后处理

1、突发事件发生后,必须及时做好人员安置、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等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保证灾后重建、恢复生产等工作有序地进行。

2、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救灾物资社会动员机制,制定捐赠资金和物资的管理与监督办法。

3、突发事件调查工作,由负责处置突发事件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迅速组织调查组开展工作,并依照法定期限结案。每次重特大事件发生后,都要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健全应急机制。

七、附则

(一)预案管理。本预案由新建路街道办事处制定,办事处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实施,并上报市政府备案。办事处有关部门和各社区居委会按照预案的规定履行各自职责,具体制定相应的预案。

(二)预案实施。本预案经办事处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

(三)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