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299814/2019-00011
  •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 观音寺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 2019-04-03
  • 2019-04-03
观音寺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机制,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我镇突发公共事件,保障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依靠科技、措施果断的原则。

(三)突发公共事件的界定和分类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重大生态环境破坏和对我镇经济、社会稳定构成重大威胁,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我镇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雷电等气象灾害,破坏性地震,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森林火灾和重大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公路和工矿企业、建设工程、公共场所以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发生的重特大伤亡事故,重特大火灾、建筑物倒塌事故,重大电力、通讯等事故。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口蹄疫、猪水泡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发事件等。

(四)预案适用范围

在本镇范围内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适用本预案。镇人民政府依照本预案组织、管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1、领导机构

我镇成立观音寺镇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作为我镇常设的协调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党委书记冯军辉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赵金聚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安全的副镇长担任,成员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镇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全镇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意见,统一领导全镇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安排的其他应急工作。组长负责组织指挥全镇的应急救援工作常务副组长负责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

2、指挥机构

镇应急领导小组领导镇级各专项领导小组(由各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开展应急指挥工作。

各专项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镇应急的决定,负责全镇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工作,启动和停止实施专项应急预案,负责组织指挥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镇应急报告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情况,承担处置专项突发公共事件的日常工作,承担镇应急交办的其他工作。

3、日常工作机构

镇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党政办,负责处理镇应急委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协调全镇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承担上级应急领导机构和镇应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组织体系

镇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镇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负责直接指挥、协调重大、特别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在镇人民政府及其应急工作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的职责,迅速反应,密切配合,及时、准确传递信息,快速有效地处理突发公共事件。

自然灾害由观音寺镇土地所农业服务中心、镇民政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事故灾难由安全办、派出所、党政办牵头负责处理;公共卫生事件由镇卫生院、农业服务中心、工商所、食安办等部门牵头负责处理。涉及到的有关部门配合牵头部门处理好各类突发公共事件。

三、应急响应

(一)发生突发公共事件,由各行政、各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

(二)镇政府接到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后,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组织指挥有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理:

1、实施紧急疏散,组织群众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4、有可能波及其他乡镇的,及时通报。

(三)在采取以上措施的同时,镇政府对事件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进行初步评估,并迅速向上级报告。

四、现场指挥

(一)镇应急领导小组和专项应急指挥小组负责人到达事发现场后,要认真了解先期处置情况,根据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研究制定各种应急处置方案。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向新郑市委、政府和应急管理局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二)现场指挥时可根据实际需要,成立以下工作组:

1、抢险救援组:由派出所综治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部门组成,组织专业抢险和现场救援力量,进行现场处理。            

2、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组:由卫生、农业服务中心等部门组成,负责处理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和人畜疫情控制等工作。

3、交通管制组:由派出所、公路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事发地交通管制工作。

4、治安警戒组:由公安等部门组成,实施现场警戒,维护治安秩序。

5、人员疏散和安置组:由民政、派出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员紧急疏散和安置工作,保证被疏散人员的基本生活。

五、应急结束和后期处置

镇应急领导小组牵头对突发事件进行现场清理工作,排除不安全隐患,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

如实上报辖区内发生突发公共事件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的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报新郑市人民政府和应急管理局备案,为今后妥善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积累经验。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