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65292972/2023-00069
  •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
  • 应急管理
  • 2023-07-04
  • 2023-07-04
新郑市城市管理局:开展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为了深入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提高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新郑市城市管理局积极组织各科室职工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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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执法大队、园林中心、环卫中心、监督指挥中心、公用事业处、市政中心、供水服务中心等局属部门在6月25日-6月27日,积极组织各单位人员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参与学习人员共计389人。组织学习活动中,局属各部门干部职工积极学习研读,认真交流总结,对突发事件应对有了更深的了解。

通过集中学习,城管局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的重大意义,有助于进一步提高各单位干部职工在以后的工作中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此外,大家对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控制及减轻甚至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相关法律要求等,有了更加广泛和清醒的认识,达到了本次学习的目的。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