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从源头上防范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的火灾事故,9月3日上午,新烟街道办事处组织召开电动自行车相关经营户集中约谈会。
会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定,确保所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各电动自行车销售经营户会后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不得销售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或非法改装、拼装等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禁止发布电动自行车改装服务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
下一步,新烟街道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扎实做好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切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