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0530015X/2019-00008
  • 新郑市财政局
  • 财政,预算,政府预算
  • 2019-09-23
  • 2019-09-25
关于新郑市2019年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关于新郑市2019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19923在市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新郑市财政局局长  炎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报告2019年政府债券资金安排使用预算调整方案,请予审议。

一、我市2019年债务限额情况

经过积极争取,郑州市财政局核定我市2019年债务限额1077226万元(郑财预[2019]487),其中:一般债务限额308669万元,专项债务限额768557万元。截至8月底,新郑市政府债务余额合计95296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25614万元,专项债务727355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均不超过限额。

二、2019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券下达情况

经省财政厅批准,郑州市财政局分配我市2019年新增债券188100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0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76100万元。

郑州市财政局2018年12月提前下达我市2019年第一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29100万元(郑财预[2018]855号),已在2019年125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向人代会报告过,并已列入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下达给薛店镇、城关乡按规定用途管理使用。   

郑州市财政局于2019年6月下达我市2019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118000万元郑财预[2019]340号),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2000万元,专项债券资金106000万元,已在2019年7月10日的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报告过,并下达给公路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庄镇、薛店镇、城关乡按规定用途管理使用

本次郑州市财政局下达我市2019年第四批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41000万元(郑财预[2019]484号),其中:土地储备专项债券39000万元、其他类专项债券2000万元

三、本次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安排意见

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新增债券资金要依法用于公益性资本支出,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和楼堂馆所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结合我市实际,对于本次下达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1000万元,报市政府同意,全部用于本级支出,安排意见如下:

安排市卫健委2000万元,用于“新郑市公立中医院建设项目”支出。

安排市土地储备中心39000万元,用于新村镇“土地储备项目”支出(申报债券资金时是以新村镇政府为主体申报,但根据上级对土储债券有关要求,土地储备部门是土地储备项目的实施主体,所以39000万元的土地储备债券资金由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四、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政府债券分类管理要求,本次下达的专项债券资金按上述意见安排后,政府性基金预算需作如下调整:

1.增加债务转贷收入41000万元,列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科目。

2.增加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41000万元,根据实际使用方向列入相应支出科目。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1226125万元上次调整预算数增加41000万元(2019年7月10日的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调整预算数为1185125万元)。其中: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74315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1000万元(年初预算为702152万元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全面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债券对稳增长的促进作用,有效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强债务限额管理,有效化解存量债务,切实用好增量债务,为新郑市经济健康运行作出更大的贡献。

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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