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1-00254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污染防治
  • 2022-09-09
  • 2022-09-09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及实施效果

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主要目标: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6微克/立方米以下,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控制在79微克/立方米以下,NO2平均浓度控制在26微克/立方米以下,5—9月臭氧超标率控制在33.3%(51天)以下,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不低于61.6%(225天),重污染天数比例控制在2.7%(10天)以下。

大气污染防治政策措施:根据中共新郑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郑市2022年大气、水、土壤、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新办〔2022〕33号)要求,切实提升应急管控能力,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及生产调控、面源污染防治、污染防治能力建设重点工作;根据《郑州市关于进一步做好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新郑市2022年臭氧污染天气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新环攻坚办〔2022〕10号)要求,做好臭氧污染防治及应急管控工作。

截至9月8日,全市细颗粒物(PM2.5)累计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为70微克/立方米,NO2累计浓度为20微克/立方米,5—9月臭氧污染天数为48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累计149天。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