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项目规模变更,环评审批制度改革变动,以及项目建设方申请同意,经研究,决定对新郑市少典路小学建设项目(新环审〔2014〕86号)、新郑市弘远路幼儿园建设工程项目环评批复文件(新环审〔2013〕85号)做出作废处理,作废决定自公告之日生效。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