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16-00087
  •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环评、公示
  • 2016-06-21
  • 2016-06-21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千升啤酒、10万吨玻璃瓶生产线项目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拟在新郑市薛店镇(S102省道南、暖泉路西),建设年产50万千升啤酒、10万吨玻璃瓶生产线项目。本项目拟建厂址占地面积为404亩,总投资为160000万元,采用先进的工艺生产啤酒。

二、项目运营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本项目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针对运营期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拟采取如下防治对策和措施:

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各类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厂内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薛店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莲河,最终汇入双洎河。

废气:主要来自锅炉烟气、原料处理工段产生的粉尘、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等。在采取相应的治理措施后均能满足标准要求。

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生产设备、泵、风机、空压机、压缩机等,经隔声降噪处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主要包括麦糟、废酒花、热冷凝物、废酵母、废硅藻土、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等。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类固体废弃物,在分别采取了有效的处理处置措施后,固体废弃物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综上所述,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千升啤酒、10万吨玻璃瓶生产线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通过认真落实评价所提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后,工程所排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可以实现其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发展,从环保角度分析,工程选址和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年产50万千升啤酒、10万吨玻璃瓶生产线项目属于技术先进、排污较小的清洁生产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项目实施后在采用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前提条件下,各项污染物可以做到达标排放。排放的各种污染物对周围空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噪声环境影响较小,因此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该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公众参与的方式与期限

公众在本公告发布后10日内公众可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查阅方式与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项目建设单位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单位名称: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伟                联系电话:13xxxxxxx66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新郑路188号

 

评价单位名称: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石              联系电话:0371-63xxxx59

通讯地址:郑州市文化路金国商厦18楼

电子信箱:zhengdahuanbao@126.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了解本项目吗?

2、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环境质量总体状况如何?

3、您认为目前该地区的环境问题是?

4、您认为该项目建成后会产生的环境问题有哪些?

5、您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会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起促进作用吗?

6、您支持该项目在此建设吗?

六、征求意见范围和意见反馈时间

受建设项目影响和关注工程建设的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金星啤酒集团有限公司

河南省正大环境科技咨询工程有限公司

                                                  2016年06月21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