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18-00219
  • 新郑市环境保护局
  • 环境影响,二次公示
  • 2018-06-29
  • 2018-06-29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新郑市双洎河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建设地点: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新华路街道办、城关乡、梨河镇、和庄镇、新村镇

总投资:663371.40万元

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位于双洎河新郑市区段,北起南水北调总干渠,南至双龙坝,全长约16.15千米,总面积671.6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岸坡防护、堤坝填筑、水污染防治、河道两侧拆迁,新建道路及附属工程、景观工程等。

工程内容:(1)、双洎河河道治理。包括河道清淤、堤坝加固、橡胶坝建设、挡墙等工程。(2)、两岸水土保持。包括绿化、防洪抢险、道路、给排水及配套设施工程等。

2、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阶段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石方工程、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堆放等过程中产生的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往来碾压带起来的扬尘等。经采取①施工现场设置围挡,运输车辆一方面应控制车速,定期对路面进行洒水,并配以人工清扫,以减少行使过程中产生的道路扬尘;②另一方面缩短怠速、减速和加速的时间,增加正常运行时间,以减少NOX及CO等汽车尾气的排放量;③评价要求施工单位在场地车辆出口设车辆冲洗装置,废水由集水沉淀池沉淀,上清水可回用于场地降尘;④水泥设置临时库房,沙灰堆场设置围挡并覆盖;⑤运输车辆车厢要加蓬覆盖,慢速行驶,文明装缷物料;⑥设专人对施工料场沙灰和场地进行洒水降尘处理,并及时清扫现场撒落的物料。⑦施工现场经常洒水降尘。⑧开挖出的土石方加强围挡,表面用毡布覆盖,多余土石方及时外运,未及时外运的播撒草籽绿化,实现植被覆盖。⑨拆迁必须采取湿式作业。采取上述措施后可有效抑制扬尘的产生,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对水域造成的污染主要有以下几方面:河道清淤、橡胶坝建设等工程内容施工过程中扰动对双洎河水体的影响,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块砾石及作业面冲洗环节产生的生产性废水,基坑排水,施工机械产生的冲洗水,淤泥干化场废水。施工造成的悬浮物增加,主要污染因子为COD、石油类和SS等。

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严格执行工程分期;河道清淤过程中尽量避免对河道底泥大范围扰动;在扰动区下游建设临时沉淀池,被扰动河水经过沉淀后排放,以减少对下游水质的影响;施工过程块砾石及作业面冲洗环节产生的生产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道路降尘;施工场地出入口设收集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重复利用于车辆冲洗或作为洒水降尘用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洒水降尘。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指各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程运输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在位于居民区附近施工时,提前告知居民,且要求施工方集中时间段尽快施工,以减少对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废主要来源如下几个方面:清表、河道清理产生的固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方,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设单位采取的措施有:河底淤泥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在临时堆料场进行晾晒,合格后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项目河道清理垃圾直接运往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运往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汽车尾气,经植被吸收,自然净化,对周围环境影响小。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沿线不新增废气污染源,工程实施后,将有利于进一步改善沿线大气环境质量。

2)水环境影响分析

工程实施后,将扩大河槽过流断面,提高过流能力,水流流速将加快,水体自净能力将逐渐提高。此外,在蓝线范围内,将所有排污口进行截污,污水处理达标后按规划排放口统一排放至河道。本工程建成后,提防加高,堤防背水堤以外地表水不能进入河道,减少了污染物的进入,运行期间不增加新的污染源,也不产生污染物,工程实施对水环境的影响总体是有利的。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成后不新增噪声源,对沿线声环境没有影响。

4)固废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建成后无固体废物产生,严禁附近村庄居民肆意就近丢弃生活垃圾污染地表水体。

5)生态

对水生生态的影响

施工完成后,河流水质整体得到大大改善,有利于浮游动植物的生长、繁殖。有利于鱼类资源量的提高。人工种植的绿化植物可以帮助水生生物的恢复,并恢复河流生态系统的稳定。

河道治理建成后,底质条件得以改善,给底栖动物的繁殖和生长带来了良好而必要的条件。现有底栖种类将会在河道中繁衍生息,作为双洎河河流的主要种类如寡毛类在数量和种类上将有明显增加。

对陆生生态的影响

①生态功能的影响

评价区主要的生态系统为城市和农村生态系统。工程实施后,随着过水断面的增大,过水流量的增加,河道防洪排涝能力的加大,生态功能将得到提高和改善。

②对生态景观的影响

工程建设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工程建设将使得部分河滩地变成水体,通过后期河道两岸堤顶绿化和河滩地景观绿化,河岸两侧将建设大量的绿地,不会改变工程区域整体的生态环境,通过水面扩展、绿化和休闲游憩设施的建设,河道在满足防洪除涝功能的前提下,将会改善整体环境,提高城市品位。

③对植被的影响

影响区域内无国家珍稀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工程施工占压陆生植物均为天然草灌木植物,被破坏的植物在周边地区分布广泛。总体来说,工程建设区域内植被群落结构相对简单,植物种类均为常见种,不会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明显的不利影响,工程建设也不会对植物多样性造成影响,仅使生物量减少。

3、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用地规划和规划建设条件,本项目在施工、运营阶段采取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该项目属于公益性环保整治工程,社会经济效益明显。该工程实施后,可巩固提高河道防洪能力,有效消除河道内源污染,大幅提升周边生境质量;同时,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周边人居环境、推动区域经济发展。

综上所述,工程施工期产生的不利环境影响总体是有限的、暂时的,运营期对环境的影响是正面有利的。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该工程项目的实施是可行的。

4.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村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5、建设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通讯地址:新郑市新华路与中华路交叉口

联系人:王新喜

联系方式:17752568096

6、环评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    位: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国环评证乙字第2537号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东商业中心C区1号楼314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371-55318086

电子邮箱:zhongnanhuanjing@163.com

公示时间:自2018年6月29日起至2018年7月19日

 

新郑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