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0-00207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建设项目,批复公告
  • 2020-11-12
  • 2020-11-12
关于《郑州市聚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生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公告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郑州市聚晟钢化玻璃有限公司年生产50万平方米钢化玻璃

新环审〔2020128

20201112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环保窗口,邮编:451100

       电话号码:0371-69972697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