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1-0010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建设项目,报告表,受理,公示
  • 2021-06-03
  • 2021-06-03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河南诚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我局于202163收到《河南诚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0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建设项目

新郑市龙湖镇107国道西侧、富源路北侧

河南诚拓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容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租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租赁面积5500m2。总投资300万元。产品主要为轻质抹灰石膏,用于房地产等建筑行业。

 

 

 

1)大气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烘干工序废气(粉尘和燃料燃烧废气)、筛分工序粉尘,经收集后引至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投料过程、搅拌、包装工序粉尘,分别经各自生产线配套的脉冲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粉料筒仓呼吸孔粉尘:经每个筒仓顶部的袋式除尘器处理后,汇至同一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河南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物料装卸、输送过程粉尘,采取料场封闭、输送皮带封闭、地面硬化等措施;厂区道路输送扬尘,采取厂区道路硬化、加强绿化、洒水等措施。

2水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不用水,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由周边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新郑双湖水务有限公司龙湖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不大。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双轴搅拌机、干燥滚筒、螺旋输送机等生产设备,以及运输车、铲车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源强在70~85dB(A)之间经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进行治理后,可有效降低噪声源强,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废弃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至废品收购站,资源化利用;实验室固废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后,送至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各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作为原料重新回用于生产,综合利用;筛分工序产生的筛上物(石子、树叶等杂质)属一般固废,集中收集送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职工生活垃圾经垃圾箱(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