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1-00159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建设项目,批复公告
  • 2021-07-28
  • 2021-07-28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新郑市鑫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钢渣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新郑市闽星亿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彩印包装膜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意见公告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新郑市鑫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加工10万吨钢渣项目

新环审〔202148

20210728

新郑市闽星亿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年产200吨彩印包装膜扩建项目

新环审〔202149

20210728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环保窗口,邮编:451100

       电话号码:0371-69972697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