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2-00035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 2022-04-30
  • 2022-04-30
郑州苏鸿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收积贮存 2 万吨废铅蓄电池项目、新郑市宏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5 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批复公告


建设项目建设地点批复文号批复时间
郑州苏鸿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收积贮存 2 万吨废铅蓄电池项目
新郑市薛店镇新孟公路西侧雏鹰集团冷链仓储物流中心 2 号库
新环审〔2022〕19号
20220429

新郑市宏晟建材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轻质抹灰石膏建设项目

新郑市和庄镇小黄庄村
新环审〔2022〕20号

20220429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地址:新郑市中兴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大数据管理局环保窗口,邮编:451100

电话号码:0371-69972697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