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16229650/2023-00051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
  • 审批 决定 公告
  • 2023-07-04
  • 2023-07-04
  • 2023-07-04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新郑分局关于2023年7月4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年产19000吨碳化硅、刚玉粉体材料改扩建项目.docx

新环审〔202323

 

2023070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62679109

通讯地址:新郑市文化北路117

主办单位:新郑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新郑市人民路186号 邮编:45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