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困难群众获取医疗救助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待遇公平,2021年,市医保局按照加强部门协调联动、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财政免费资助参保、动态维护结算系统、严格审批拨付程序的原则,从年度预算、对象识别、资助参保、统计报表、系统维护、核算拨付、支付明细、部门对接、费用审核、政策文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范。全市共计8415名低保对象、1363名特困供养对象、10335名脱贫人口享受医疗救助政策待遇,共救助各类困难群众12130人次、支出救助金额724.3万元。